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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可享受医保待遇吗?烟台医保回复
来源:http://www.tivismr.cn  日期:2023-01-31

咨询:我怀孕不到3个月,因胚胎停止发育做流产手术,在出院结算时才知道这种住院费用都不给报销,只有400元的补贴,请问这是国家规定的吗?

流产可享受医保待遇吗?烟台医保回复

答复:烟台市人民政府第138号令规定:女职工计划内怀孕2-3个月流产的,可享受定额400元的医疗待遇和20天的产假工资。

咨询:我老婆没有工作,现怀上了二胎,我有工作,单位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请问我是否可以给老婆报销生孩子的费用?如果能报销,流程是什么样的?

答复:我市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其生育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可享受定额2150元的生育补助金。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与医院医保办直接结算。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需用人单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生育保险待遇。

咨询:我对象今年在烟台福山就业,户口在栖霞市农村,之前一直缴纳的是新农合养老及医疗,现在已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已经在福山区开始缴纳城镇医疗及养老保险,请问她去年年底缴纳的2019年新农合保险费用能否退回来,需要什么证明材料?到哪办理?

答复:烟台市人民政府第138号令第八条规定:“已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在进入医疗保险年度后不办理退费。”也就是说,从2019年1月1日进入待遇享受期后就不能再办理2019年度烟台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退费了。

咨询:我是福山人,户口就在福山,但公司总部在浙江,社保也在浙江缴纳。请问如果我辞职,社保和医疗保险能转到烟台来吗?听说社保可以,但是医疗保险转不了?

答复: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都可以办理转移。

咨询:我是在莱阳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我最近想去毓璜顶医院生二胎,需要办转院吗?还是直接报销?怎么规定的?

答复:我市生育保险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市级统筹,参保人员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无需办理转院,出院时生育医疗费在医院医保办据实结算,个人只需承担政策范围外自负部分。(大小新闻客记者夏丹通讯员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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